10月22日,应急管理部召开新闻发布会。应急管理部救灾司司长陈胜介绍,应急管理部会同财政部、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持续推动了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和能力建设,推动“大安全、大应急”格局下的救灾物资保障体系框架基本形成。
具体来看,针对应急物资全国一盘棋问题,国家防减救灾办近期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应急抢险救灾物资保障体系和能力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四个方面11项涉及救灾物资中央、地方、社会统筹储备和管理使用的重点任务,制定出台了省市县乡各级应急物资储备指导目录、家庭应急物资储备指导目录、灾害信息员装备配备指导目录。
针对“三断”情况下物资投送问题,会同财政、粮储等部门向部分中西部基层物资储备相对不足、保障能力较为薄弱的地区,调拨前置一批中央救灾物资,构建中央救灾物资“县管、乡储、村用”的新模式。指导各地进一步提高应急物资运输投送能力,提高调运效率,强化投送能力,实现除少数边远地区等特殊情况外,接到调拨指令后,基本确保首批应急物资县级6小时内、市级8小时内、省级10小时内运抵灾区。
针对区域储备不平衡问题,指导各地推动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力争2025年底实现全国县级应急物资储备库(点)100%覆盖。指导各地加强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应用,中风险及以上地区应该储备能够满足本行政区域启动二级应急响应所需的物资,并且要求要有一定的冗余。指导多灾易灾省份建立健全全省协同保障机制,引导重点地市和县(区)强化与周边的地区应急物资互助协作。
针对物资多元保障问题,在加强实物储备的基础之上,建立应急物资政府与企业、社会组织等政社协同保障机制,引导和支持社会组织、企业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应急物资保障。今年汛期,我们协调部分基金会向灾区援助了受灾群众急需的应急食品、蔬菜、手电筒、应急灯、生活包等物资共约150万份。
针对物资闭环管理问题,进一步完善救灾物资采购轮换、储备保管、调运使用、接收发放、捐赠管理、回收处置等10个环节的制度规定,补齐短板,堵塞漏洞,实现闭环管理。组织设计了应急救灾物资标识,印发《应急救灾物资标识推广使用指南》,统一规范应急救灾物资标志。
“今年以来,我们已先后向新疆、四川、广东、湖南、海南等地灾区调拨29批次共约72万件中央生活类救灾物资,有力支持保障了地方做好受灾群众安置和生活救助工作。”陈胜表示,下一步,将继续立足抢大险、救大灾的应急物资需求,推动建成统一管理、分级负责、政社协同、节约高效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
文|记者 王莉图|应急管理部